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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传日期: 2023年10月27日 来源:
关于规范新建实训室验收流程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实验实训室建设完成后,使用前,应经过发展规划与实训装备处进行初步验收,确定达到试运行条件后,经同意方可进行试用;试用过程中,发现问题,及时报备装备处,并进行整改;经过试用一定时间为合格者,请填写《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验收报告书》,经建设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,再报相关部门审批;装备处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临时专家团队进行现场验收。
《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验收报告书》为一式两份,建设单位与装备处各存档一份。
本公告适用于2023年1月1日后建设的所有实验室、实训室。
附件: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流程图

发展规划与实训装备处 2023年10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