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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制度

上传日期: 2024年07月09日 来源:

498  教科信〔2024〕4号附件.pdf

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自评的通知

 

校内各单位:

应教育部要求,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针对学校所有实验实训室开展安全风险等级自评工作。请各单位认真研读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,仔细对照细则,将实验实训室的分类、自评分数、危险源等相关信息填报至《XX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自评表》(附件2),并于4月29日12:00之前通过钉钉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实训装备处。

 

附件:1.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

     2.XX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自评表

 


 

四川科技职业学院

2024年4月1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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