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规章制度

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

上传日期: 2025年10月30日 来源:

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规范实验室管理,提高实验室资源利用效率,确保实验活动安全有序进行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科研、教学等各类用途的实验室,旨在通过分级分类管理,明确各级别实验室的功能定位、安全要求、资源配置及管理责任。

第三条 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遵循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科学规划、分类施策”的原则,促进实验室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。

第二章 实验室分级

第四条 根据实验室的危险程度、技术难度、设备价值、使用频率等因素,将实验室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:

 

蓝色实验室类实验室:低危险性,主要用于基础教学、非生物危害性实验及简单科研活动,如化学基础实验、物理演示实验等。

 

黄色实验室类实验室:中等危险性,需采取一定安全防护措施,适合进行一般生物安全、化学安全及部分物理安全实验,如微生物培养、常规化学分析、非辐射性物理实验等。

 

橙色实验室类实验室:高危险性,需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特殊管理制度,主要用于高致病性微生物研究、放射性同位素实验、剧毒化学品操作等高风险实验。

 

红色实验室Ⅰ类实验室):极高危险性,需国家级安全审批与监管,专门用于极高致病性微生物(如埃博拉病毒)的研究,具备最高级别的安全防护措施。

第三章 实验室分类

第五条 根据实验室的主要功能和研究方向,将实验室进一步细分为以下几类:

 

化学类实验室包括从事化学、药学、化学工程、环境科学与工程、材料科学与工程等较多涉及化学试剂或化学反应的实验室。这类实验中的危险源分为两类,一类是易燃、易爆、有毒化学品(含实验气体)可能带来的化学性危险源,另一类是设备设施缺陷和防护缺陷所带来的物理性危险源

 

生物类实验室包括从事基因工程、微生物学等生物和医学专业中较多涉及病毒、细菌、真菌等微生物研究和动物研究的实验室。这类实验室中细菌、病毒、真菌、寄生虫、动物寄生微生物等为主要危险源,它们的释放、扩散可能会污染实验室内外环境的空气、水、物体表面或感染人体。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应进行相应的审批或备案

 

辐射类实验室包括物理、核科学与技术、医学、生物、化学、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方向中涉及放射性同位素、射线装置与核材料的实验室。这类实验中的危险源主要是放射性同位素、射线装置与核材料产生的电离辐射,可能对人体造成内外照射伤害,也可能对环境产生放射性污染;存放或使用核材料的实验室还存在核安全风险

 

机电类实验室包括机械设计与制造、过程装备与控制、化工机械、材料物理、电气工程、激光工程和人工智能等专业方向中涉及高温、高压、高速、高大等机械设备及其他强电、强磁、激光或低温设备的实验室,以及大型机房等。这类实验室的主要危险包括夹击、碰撞、剪切、卷入、绞、碾、割、刺等形式的机械伤害以及灼伤、电路短路、人员触电、激光伤害、冻伤等因素

 

其他类实验室包括社科类、艺术类专业相关的实验室或实训室,危险源主要是少量的用电设备可能带来的用电安全或消防安全风险

第四章 管理职责与要求

第六条 各级别、各类实验室应设立明确的管理责任人和安全负责人,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、安全运行及应急处置。

第七条 实验室应根据其分级分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、操作规程和安全预案,并定期组织人员培训,确保所有人员熟悉相关规定并能正确执行。

第八条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,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、设备完好。

第九条 实验室资源(包括仪器设备、试剂耗材、数据信息等)应实行统一管理与调配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避免浪费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学校发展规划与实训装备处负责解释。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调整,本办法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。

通过以上管理办法的实施,可以有效提升实验室的管理水平,保障实验活动的安全进行,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与转化。

2022年6月20日

 

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分级分类管理办法.pdf


联系电话:
邮箱地址:

地址: 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花海大道大学路1号(导航地址)
©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.